事件: 倒钞法的制定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九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376年7月12日

终结时间: 1376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中书省曾奏,国家行钞日久,多有昏烂。宜设法收换,以便行使。于是,洪武九年 (1376)七月十二日议定:令所在置行用库,每昏烂钞一贯,收工墨费三十文;五百文以下递减。收换之后,于钞面贯、百文下用墨印“昏钞”二字,封收入库,按季送部。若以贯、百文分明而倒易的,同沮坏钞法论;混以伪钞的,究其罪。后来,民间凡钞昏烂,商贾贸易多高其值折算,比新钞增加至倍,又有诸处税务、河 ?白所每收商税课程,吏胥为奸利,皆收新钞,及送至库,辄易以昏钞,致使钞法受滞不行,虽禁约屡申而弊害滋甚。因此,朱元璋于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十七日告谕户部臣:钞法之行,本以便民交易,虽或昏烂,然均为一贯,何得至于抑折不行,使民损资失望。今当申明其禁,但字贯可验真伪即通行无阻。且以钞之,弊者,揭示于税务、河泊所,令视之为法,以收税课有阻的,治罪。次年,设宝钞行用库于东市,共三库。库给钞三万锭为钞本,倒收旧钞送内府。洪武二十七年又罢行用库。令军民、商贾所有铜钱,有司收归官,依数换钞,不许行使。洪武三十年三月,以钞法阻滞,禁用金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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