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错断空印案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九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376年1月

终结时间: 1376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按照惯例,地方钱粮之数,县报于府,府报于布政司,布政司报户部,合数而定。于是,每年布政司官偕府、州、县的计吏一同到京师,会同户部官一起核计。由于财政收支、钱粮征纳、军费支付等项目繁多,难免出错。遇到收支不符,或数字错讹,户部就予驳回,重造书册。而布政司距京师,远者六七千里,近者千里左右。若携带书册回行省重造、加盖印信,往返一次也费一月或数月。为应付户部官的挑剔和出现差错后及时补救,凡布政司官等入京与户部核计时,都带上盖过有司印信的空白文册,以便备用。如此做法,计吏们习以为常,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可是,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突然觉得上述做法是“欺罔之举”,大发雷霆,且下令严惩不贷。尽管有湖广按察佥事郑士利上书,详述空印书册的来龙去脉,晓以利害,仍无济于事,反被朱元璋贬斥,输作江浦。从而,制造了一大冤案,史称空印案。此案牵连极广,自尚书至守令,署空印书册的皆坐欺罔论死;佐贰以下杖一百戍边。据统计,因此案株连杀戮、充军边地达数百人,地方管理田粮的长吏几乎一杀而空。洪武十五年正月,为惩空印之弊,定天下府、州、县衙门田粮书册,全用半印勘合行移。具体作法是:府、州、县于年终,将发去的勘合底簿折帖具本奏缴,仍将清册一本,送原发衙门稽查比较。遂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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