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錯斷空印案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九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376年元月

終結時間: 1376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按照慣例,地方錢糧之數,縣報於府,府報於布政司,布政司報戶部,合數而定。於是,每年布政司官偕府、州、縣的計吏一同到京師,會同戶部官一起核計。由於財政收支、錢糧徵納、軍費支付等項目繁多,難免出錯。遇到收支不符,或數字錯訛,戶部就予駁回,重造書册。而布政司距京師,遠者六七千裏,近者千裏左右。若攜帶書册回行省重造、加蓋印信,往返一次也費一月或數月。為應付戶部官的挑剔和出現差錯後及時補救,凡布政司官等入京與戶部核計時,都帶上蓋過有司印信的空白文册,以便備用。如此做法,計吏們習以為常,也是衆所周知的事。可是,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突然覺得上述做法是“欺罔之舉”,大發雷霆,且下令嚴懲不貸。儘管有湖廣按察僉事鄭士利上書,詳述空印書册的來竜去脈,曉以利害,仍無濟於事,反被朱元璋貶斥,輸作江浦。從而,製造了一大冤案,史稱空印案。此案牽連極廣,自尚書至守令,署空印書册的皆坐欺罔論死;佐貳以下杖一百戍邊。據統計,因此案株連殺戮、充軍邊地達數百人,地方管理田糧的長吏幾乎一殺而空。洪武十五年正月,為懲空印之弊,定天下府、州、縣衙門田糧書册,全用半印勘合行移。具體作法是:府、州、縣於年終,將發去的勘合底簿折帖具本奏繳,仍將清册一本,送原發衙門稽查比較。遂為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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