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市舶提举司的立废
| 事件经过:
吴元年(1367)始于太仓的黄渡设市舶提举司,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及属官等,掌海外诸蕃朝贡、贸易之事。洪武三年(1370)罢黄渡市舶司,又于宁波、泉州、广州设立市舶提举司,以负责日本、琉球及占城、暹罗、西洋诸国朝贡和贸易。由于日本反复无常,独限制十年一朝贡、通市一次,每次人不能超过二百,舟不超过二艘,以金叶勘合表文为验,防止欺诈。后来海禁日严,于洪武七年九月初九日,罢宁波、泉州、广州三市舶提举司。永乐元年(1403)复置,设官如旧。不久,令宦官提督。嘉靖元年(1522),因给事中夏言上奏倭寇之祸起于市舶,世宗朱厚熄下令革除福建、浙江市舶司,只留广东市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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