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六科给事中的设立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六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373年3月3日

终结时间: 1373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明初统设给事中,秩正五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洪武六年(1373)三月初三日,定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看详诸司奏本及日录旨意等等。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二人。凡省、府及诸司奏事,给事中各随所掌,于殿廷左右执笔记录,于奏本之后具批旨意可否,仍于文簿内注写本日给事中某,钦记相同,以防壅遏欺蔽之弊。若有特旨,皆纂录付外施行。铸给事中印一枚,推年长者执掌。置钦录簿三本,一由中书省文职官记录,一由大都督府武职官记录,一由御史台监察御史记录。奏本用厚白纸楷书,纸后必书纸若干、字若干、起某字止某字,背书该吏并书写人某。于皇太子、亲王前谓之启本,其式皆同,只是易奏为启。若系边报及粮钱机密重事,不遇朝会合奏,于给事中处报知引奏。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吏台各置铜柜,凡所录旨意文簿,收贮于内,以凭稽考。洪武九年定给事中十人。十年隶承敕监。洪武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置谏院,设左右司谏各一人(正七品),左右正言各二人 (从七品)。洪武十五年又置谏议大夫,不久罢除。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增至八十一人,后又复设给事中。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建文中改都给事中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不置左右给事中,增设拾遗、补阙。永乐初,革拾遗、补阙,仍置左右给事中,亦从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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