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善長致仕
| 事件經過:
李善長(1314—1390),字百室,鳳陽定遠人。少讀書有智計,習法傢言,策事多中。朱元璋下滁陽,善長迎附,元璋留掌書記,曾建言元璋效法漢高祖所為而定天下,深得寵信。軍機進退,賞罰章程,善長多參與决定。元璋稱吳王,拜善長右相國。吳元年(1367)封定國公,改左相國。洪武元年 (1368)任左丞相,總領政務,事無巨細,皆由其與諸臣議行。洪武三年十一月十一日,進封韓國公,名列第一,製詞比之蕭何。四年正月初二日以疾致仕。次年病愈,命主持營建臨濠宮殿,後又與李文忠總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洪武二十三年,坐鬍帷庸黨,並妻女弟一傢口七十餘人誅戮。元璋手詔條列其罪,傅著獄辭,為《昭示姦黨三錄》,佈告天下。第二年,郎中王國用上書為善長鳴冤,元璋得書,不治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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