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設科取士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370年五月11日

終結時間: 1370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洪武三年(1370)五月十一日,朱元璋下詔,設科取士。他在詔書中說:“我聽說成周之製,取纔於貢士,所以賢者在職,而民有士君子之行,風淳俗美,國易為治,教化彰顯。漢唐及宋,科舉取士,各有定製,但貴詞章之學而不求德藝之全。前元依古設科,待士優厚。可是權豪勢要之官,每納奔競之人,寅緣阿附,輒竊仕祿,所得資品或居貢士之上,致使懷才抱道之賢,恥與並進,甘隱山林而不起。風俗破敗,以至於此。我今一統華夏,方與百姓共享升平之治,所擔心的是官非其人,有殃吾民,願得賢人君子而任用。以今年八月,為始,特設科舉。”於是,至八月京師、行省各舉鄉試。自初九日試初場,復三日、試第二場,又三日試第三場。京師直隸府州貢額為一百人,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廣各四十人,廣東、廣西各二十五人。若人才衆多之處,不拘限額。初場,試經義二道,四書義一道;二場,論一道,三場,策一道。中式後十日,復試騎、射、書、算,律五事。騎,觀其馳驅便捷;射,觀其中之多寡,書,通於六藝,算,通於九法,律,觀其决斷。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又令各行省連試三年,且以官多缺員,舉人俱免會試,赴京聽選。自後三年一舉。二月十八日始開會試科,鮑恂、宋濂主考,取俞友仁等一百二十人。三月初一日,策試貢士,朱元璋親製策問,試於奉天殿,賜吳宗伯等進士及第,張挂黃榜,於中書省賜宴。宗伯等授禮部員外郎,及第出身授主事,同出身授縣丞。一甲三人不授翰林官。洪武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朱元璋告諭中書省臣:科舉之設,務得經明行修,文實相稱之士以資任用。有司所取,多後生少年,觀其文辭,亦若可用,及試用之,不能措諸行事。虛文相冒,失去我責實求賢的本意。各地宜暫停科舉,別令有司察舉賢才,以德行為本,文藝次之。十五年八月,復行科舉,三年一行,遂為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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