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五等勳爵的製定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370年六月7日

終結時間: 1370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洪武三年(1370)六月初七日,定五等勳爵之製:勳為正一品,上柱國,從一品柱國;正二品上護軍,從二品護軍,正三品上輕車都尉,從三品輕車都尉;正四品上騎都尉,從四品騎都尉;正五品雲騎尉,從五品武騎尉。爵:正一品國公、郡公,從一品郡侯;正、從二品郡伯;正、從三品縣伯;正、從四品縣子;正、從五品縣男。洪武十七年三月十六日,吏部尚書餘熾奏:公、侯、伯、子、男,爵雖五等,不可以常調品級論。今公、侯三代得封贈公、侯者,誥如一品,封贈伯的,給誥如二品;封贈子、男的,給誥如三品。如此則有遞降之殊,非所以示寵異。自今以後,五等之爵誥,皆如一品,以顯殊恩,朱元璋批準。於是,凡有封贈給誥,皆如一品之製。惟公侯仍用玉軸,伯、子、男仍用犀軸,以為區別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