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议定役法
| 事件经过:
明朝建国之后,经营兴作,在在多有。朱元璋恐派役不均,累及贫民,遂令中书省臣议定役法。洪武元年(1368)二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臣呈上议定的役法: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一顷,以其他田土补足。名曰“均工夫”。洪武三年七月初五日令应天十八府州、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府编《均工夫图册》。每年农暇,丁夫赴京师供役三十天,役满归家,其田多而丁少之家,可雇人充夫,田主出米一石供丁夫日用,非雇人而计亩出夫的,亩出米二升五合。朱元璋谕中书省臣说:民力有限而徭役无穷。自今以后,凡有兴作,特别需要的,暂借其力,不急之务、浮泛之役,一律停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