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青浦教案發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宣宗道光二十八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848年二月1日

終結時間: 1848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道光二十八年((1848)二月,英國傳教士麥都思、雒魏林、慕維廉三人違反上海開埠時有關“外人行走之地,以一日往還,不得在外過夜”規定,進入江蘇青浦(今屬上海市)傳教,散發佈道書,並與停泊當地的漕船水手發生爭執毆半。事後,英國領事阿禮國在法、美、比利時等國領事支持下,硬將距上海九十裏以外的青浦說成是在官定範圍之內,無理要求清方“懲兇”,且毆辱清蘇鬆太道鹹齡,並停付關稅,以軍艦扣留即將啓航北上的一千四百艘運糧漕船,又派副領事乘兵船到南京,嚮兩江總督李星沅施加壓力。清政府聞知,派兩廣總督兼五口通商大臣耆英前往處理此事。耆英在英國領事等威逼下,將鹹齡革職,又把參與爭毆的十名漕船水手押在上海海關前枷號示衆,並判其中一人徒刑,一人流放。另任出身十三行商人,當過上海美國旗昌洋行買辦的捐班道員吳健彰署理蘇鬆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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