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馮雲山被捕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宣宗道光二十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847年十二月12日

終結時間: 1847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1847),洪秀全密友,拜上帝會創始人之一及實際領導人馮雲山被捕。馮雲山,廣東花縣人。自幼與洪秀全同學,早年應試不第,充村墪教師,道光二十三年與洪秀全一起創立拜上帝會。同年八月,馮雲山衹身進入廣西桂平縣紫荊山區,先後充當雇工、墪師,在當地燒炭工人、貧苦農民中宣傳革命,發動群衆,發展拜上帝會會衆,培養出楊秀清、肖朝貴等一大批革命骨幹。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紫荊山石人村地主王作新糾集地方團練逮捕了馮雲山,在押解途中為拜上帝會會衆所救。十二月十二日,王作新復親率團練再次逮捕馮雲山和盧六,以“陽為拜會,陰圖謀叛”罪名關入桂平縣城。洪秀全聞知,立即回廣東設法營救。由於馮雲山被捕,洪秀全離開,拜上帝會群竜無首,出現組織渙散現象。危急關頭,楊秀清假托天父下凡,以天父代言人身份發號施令,輓救了拜上帝會;並發動會衆捐錢營救馮雲山。馮雲山在獄中堅持鬥爭,嚮潯州府控告王作新“恃衿橫嚼,架題尋害,請飭桂平縣提訊雪冤”,又給桂平知縣寫詩三首,“呈求伸雪”,還創製了一部新歷法,即後來太平天國頒行的《天歷》。由於馮雲山自己努力與廣大會衆的積極營救,道光二十八年九月,桂平縣判定馮雲山為無業遊民,以遞解原籍管製結案。在返粵途中,負責押解的兩解差聽馮雲山講了大量革命道理,中途將其釋放並與之同上紫荊山加入了拜上帝會。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