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廣州激戰
| 事件經過:
道光二十一年(1841),中英廣州之戰爆發。四月初,清朝對英宣戰後,雙方均增兵廣州。二月初九日,英國陸軍少將臥烏古率兩船英兵到廣州,準備新的進攻。兩天後,清朝參贊大臣楊芳也帶兵到達廣州。楊芳認為,英軍之所以迅速攻占虎門,是因為有“邪術”,衹要破其“邪術”,則不攻自敗。因此,他一到廣州,立即命人搜集民間馬桶,盛以女人糞尿,作為破敵法寶。又用紙紮草人,建道場,禱鬼神。滿以為可以一舉破敵,誰知“邪術”未破而英軍已抵廣州城下。三月二十三日,將軍奕山到達廣州。他雖貴為皇侄,卻對行兵布陣之法一竅不通,衹知日夜飲酒作樂,希圖僥幸成功。四月初一,奕山决定乘夜火攻英軍,乃派出兵勇一千七百餘人,暗攜火箭、火彈、噴筒、鈎鐮等物,於傍晚出城,分伏三路,約定夜十一時聞炮齊起,突襲白鵝潭英船。是夜,火炮齊鳴,戰場上不斷傳來捷報,奕山極為得意,於帥府大擺慶功宴。誰知第二天清早一查,清軍衹損失了幾衹舢板,反而泊於珠江兩岸的民船被燒毀一大片。初二日英軍反撲,以軍艦三艘進攻西炮臺,汽船一艘進攻泥城港,放火焚燒清軍大小兵船三十九艘、火艇三十餘艘。數天之中,清軍全綫潰敗,逃入廣州城中,城外炮臺皆為英軍占有,廣州城陷於英軍炮火之中。初六日,英軍集中炮火猛轟城北貢院奕山住所,奕山急忙在城頭竪起白旗,派廣州知府餘保純出城嚮英軍乞降。初七日,奕山接受英軍提出的全部條款,簽訂《廣州和約》。廣州之戰終於清朝慘敗而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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