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林維喜事件發生
| 事件經過:
道光十九年(1839)五月二十七日,一批英國水手在九竜尖沙嘴白晝行兇,毆傷當地村民多人,其中林維喜傷重於次日死亡。案發後,林則徐嚴令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交出兇犯抵罪,但義律玩弄手段,以一千五百銀元收買死者傢屬,要他們證明林維喜是“誤傷致死”,拒不交兇,還公然侵犯中國主權,擅自在中國境內一艘英艦上自行設庭審訊,並通知中國方面派人赴英船觀審。審訊結果,以“罪犯不發覺”為詞,對五名兇犯僅處以三至六個月的監禁與六十到八十元的罰金。七月,林則徐為捍衛中國主權,下令停止英船的食物等供應,撤回為英商雇傭的中國買辦和工役,直到將英船逐出澳門。林維喜事件充分暴露了英國侵略者的強盜本性和企圖從中國攫取領事裁判權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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