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英船闖入虎門
| 事件經過:
道光十四年(1834)八月,英國兵船闖入黃埔。先是,英國貴族、上議院議員、海軍高級將領律勞卑出任駐華商務監督,奉命以查辦商務名義來到中國。其來華的真正目的是:設法將英國在華商業勢力推廣到廣州以外地方;在中國沿海尋找海軍據點,為將軍發動戰爭做準備;保護鴉片走私貿易。六月,他乘船抵達澳門,後又直駛廣州。照慣例,英國商人衹許在澳門居住,欲入廣州,需先經稅關批準,但律勞卑無視中國規定,擅闖廣州。兩廣總督盧坤聞知,傳命罅。律勞卑拒不聽命,並以平等款式投書盧坤,提出無理要求。盧坤以其公文不合程式為由,拒絶接受,同時下令“封艙”,中斷中英貿易,並修理炮臺,整頓珠江防務。八月初五日,律勞卑率兵船兩艘,士兵三百餘人乘潮強行闖入虎門。初七日,通過大虎炮臺,初九日駛至黃埔河面。駐守炮臺清軍發炮轟擊英船,英船亦發炮還擊,並煽動廣州英商配合其侵略行為,揚言中英戰爭即將發生,中國應負全責。盧坤調水陸諸軍包圍英國商館。律勞卑本以為衹要派出“擁有少數船艦的英國武力,到沿海來活動”,就可以毫不睏難地逼中國就範,及見中國軍民抵抗堅决,其計劃難以得逞,且中斷中英貿易,又使英國商人蒙受重大經濟損失,衹得退回澳門,使此次英國兵船擅闖虎門的侵略行動以失敗告終。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