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同盟會發動黃花崗起義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愛新覺羅溥儀宣統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911年三月

終結時間: 1911年  

地點: 中國

同盟会发动黄花岗起义
事件經過:

  宣統三年(1911)三月二十九日,同盟會在廣州舉行武裝起義,史稱“黃花崗之役”。宣統二年(1910)春季的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許多革命黨人灰心泄氣。孫中山遂於十月在馬來西亞的檳榔嶼召集會議,黃興、鬍漢民等同盟會骨幹及南洋、東南各省代表參加了會議。孫中山在會上批評了革命黨內因失敗而對前途喪失信心的情緒,指出“一敗何足餒”,激勵大傢“鼓其勇氣,乘此良機,重謀大舉”。决定在廣州再次發動起義,“為破釜沉舟之舉,誓之不反顧,與虜一搏”。他號召“內地同志捨命,海外同志出財”。會後,孫中山、黃興等親自到華僑中募捐,集得港幣十九萬元,遂派人到日本購買武器。十二月,黃興、趙聲等到香港組成了起義領導機關統籌部,黃興被舉為部長,趙聲為副部長。除分派革命黨人前往長江流域聯絡反清革命團體響應外,即着手發動廣州新軍,防營,巡警及番禺、南海、惠州等地會黨參加起義。他們以同盟會會員骨幹,精選出一支由八百人組成的先鋒隊,在廣州設立了秘密據點三十八處。宣統三年(1911)三月初十日,統籌部在香港擬定於十五日起義,以趙聲、黃興為革命軍正副總指揮,分十路進攻廣州,再分兵出湖南、江西、福建,奪取長江中下遊,然後大舉北伐。許多華僑紛紛回國,準備參加戰鬥,革命黨人更决心作奮心一搏。不料同盟會會員溫生纔未與任何人打招呼,即於初十日白天刺殺清署理廣州將軍孚琦,引起清廣東當局嚴密戒備,一些運送武器的革命黨人亦遭逮捕,加之款餉和槍械未能如期運到,黃興等被迫將起義推延到三月底。二十五日黃昏,黃興前往廣州準備指揮起義,得知起義計劃泄露,兩廣總督張鳴岐增調兩營巡防軍佈防廣州,並開始搜捕革命黨人,許多人建議再次推遲起義。黃興認為繼續推遲,將意味整個起義前功盡弃,亦將失信於踴躍捐款的海外華僑,决定於原訂的二十九日冒險起義。黃興立即致電鬍漢民,率在港的三百餘先鋒隊員偕武器,於二十八日晚趕到廣州。但打電報延誤至二十八日晚十點方到香港,最後一班赴廣州的船早已啓航。二十九日午後四時,因香港先鋒隊員未趕到,黃興衹得將原訂十路進攻改為四路。黃興率一路進攻總督衙門;另一路攻廣州北小門,接應參加起義的新軍進城;第三路守大南門;第四路襲取巡警教練所。黃興率一百二十餘名先鋒隊員攻入總督衙門,張鳴岐逃走。起義軍縱火焚燒了總督衙門,繼續前行。在東轅門外,起義軍與清廣州水師提督李準衛隊遭遇,展開激烈巷戰,戰鬥持續了一晝夜,因傷亡重大,被清軍擊敗。黃興傷右手,斷兩指,仍堅持指揮,直到衹剩孤身一人進纔躲入一傢綢布店,經同志護送到香港。長期擔任宣傳工作的朱執信,一反平日文弱之態,截短長衫,雙手各執炸彈奮勇當先,胸腿受傷,仍不下火綫,直至子彈打光,纔避走香港。喻雲紀(培倫)在起義前,日夜趕製炸彈。起義時隨黃興進攻督署,身負一筐炸彈,左手持號筒,右手執槍,勇猛當先,拋擲炸彈,清兵見之披靡。後全身多處受傷,仍率衆據一米店力戰多時,在突圍時被捕。方聲洞自督署衝至雙底門,孤身被圍,猶揮槍突殺,斃敵二十餘人,血流遍體,彈盡力竭而死。他起義前曾給傢人留下遺書,謂“為祖國而死,亦義所應爾”。其餘三路因見敵衆我寡,未按計劃行動。鬍漢民等從香港趕到廣州後,起義已告失敗,遂撤回香港,在戰鬥中不少先鋒隊員受傷被俘,在清當局屠刀面前,他們大義凜然,從容就義。同盟會會員林覺民起義前緻妻子訣別書,謂“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臨刑時,他俯仰自如,色不少變。李德山臨刑前大駡清吏“認作父,不知羞恥”。喻雲紀在刑訊時,義正辭嚴地說:“學說是殺不了的,革命尤其殺不了。”此役革命志士死亡達八十餘人,孫中山扼腕嘆息“吾黨菁華,付之一炬”。廣州人民激於義憤,不顧清地方當局迫害,冒着生命危險,收殮烈士遺骸七十二具,葬於城郊紅花崗,改名黃花崗,史稱“黃花崗七十二烈士”,起義亦以此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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