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山东清理积案
| 事件经过:
嘉庆二十三年(1818)十二月二十四日,嘉庆帝命将山东巡抚衙门有关官员议叙议处。山东巡抚衙门积案一千三百七十四起,和舜武四月由河南巡抚改调山东巡抚后,已审结积案一千一百二十起;臬司衙门积案六千零八十余起,温承惠自二月任山东按察使后,已审结积案五千四百余起。二十四日,嘉庆帝谕示内阁,认为山东省以前盗风甚炽,现在匪徒敛戢,行旅安然,积舜武、温承惠办事认真,卓有成效,应加恩交部议叙;前任巡抚陈预、臬司张五纬因循废弛,实难辞咎,陈预降补刑部主事,非奉特旨不准保升;张五纬发往军台效力,期满后不准即行奏请释回,候旨办理,以示惩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