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明通鉴》纂修官员受处分
| 事件经过:
嘉庆二十三年(1818)五月初六日,《明通鉴》纂修官员受到不同程度处分。嘉庆帝在给内阁的上谕中指出:纂辑《明通鉴》一书,其体例原全仿范祖禹《唐通鉴》。不料馆臣等意图卷帙繁富,以为书成奏请议叙地步,便规仿《通鉴》辑览叙次,凡书内御批关系到明朝地方的,全部恭载。纂辑到万历、天启年间,又不请旨,就以兴朝隆业,载入胜国卷中,以致按语措词乖谬。论明熹宗用人不当,已属失词,又以熊廷弼比方李兴弼,尤为纰缪。纂辑明神宗朝事迹,按语却颂扬本朝,词句虽无大谬,显然有乖体例。结果,副总裁、满洲大员秀宁以“武不能教训兵丁,文不能编纂书史”,降为头等侍卫,前往新疆换班;戴均元革职留任;正总裁曹振镛降三级留任;编修张岳崧、万历朝史事按语拟稿者易禧善革职;侍讲朱珔降为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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