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台湾发生地震
| 事件经过:
嘉庆二十年(1815)九月十一、十二两日,台湾发生地震。台湾、凤山二县,并澎湖厅城乡房屋,均无坍塌,亦无压伤人口。嘉义县城内官民署舍,墙壁间有倾欹,土城坍塌三十余丈,倒坏垛口七百余座,倒坏夫店三间,压毙小夫二名,斗六等保倒坏民房七十一间,压毙男女十六名。彰化县城内,暨鹿港南投地方,共倒塌民房三十二间,压毙客民幼孩二名,压伤民人一名,演武厅及仓厫间有倾倒。淡水厅城内同竹堑地方,倒塌民房十三间,压毙男妇二名,幼孩六名。桃涧等保共倒塌房屋一百一十二间,压毙男妇八十五名,仓廒营署兵房军装局间有坍塌,震损沪尾水师炮台,墙垣倒坏一百余丈。噶玛兰厅衙署监狱库局祠庙略有倒塌,并倒坏店屋十二间,压伤一人,余止墙壁倾圮。以上各厅县,有力之家,各厅县量给钱粮,以资收埋,并捐给修造房屋费用,倒塌城垣衙署仓廒营房等处,也陆续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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