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直隸官員串通侵帑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仁宗嘉慶十一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806年九月5日

終結時間: 1806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嘉慶十一年(1806)九月初五日,嘉慶帝命有司審訊串通侵帑的直隸官員,分別治罪不等。從嘉慶元年起,到嘉慶十一年止,司書王麗南等私假印,舞弊營私。地丁耗羨雜款項下俱有虛收、虛抵、重領、冒支等弊,計有二十四州縣,共侵盜銀三十一萬六百餘兩。此內竟有與州縣講明每虛收、重抵、冒支銀一萬兩,給與司書及說事人使費銀二三千兩不等。各州縣實省解銀六七千兩。經有關人員逐細研鞫,按州核稽,究出串通知情的州縣張麟書等十一員。對現任者經過提審,均認通同舞弊屬實。對此,嘉慶帝實感駭異。他說:這是我朝未有之事。從前外省不肖官吏作姦犯科,如甘肅捏災冒賑之案,最為重大,不過也衹是藉辦賑為名,虛報侵肥,從沒有身任州縣,與胥吏等勾連一氣,公然將正項錢糧,私假印,挖改公文,虛捏報解,抵冒分肥,至三十餘萬兩之多。若似此朋比為姦,將各直省應徵錢糧,姦胥劣員得以任意乾沒,綱紀何在?亟應徹底訊究,加等嚴行懲辦。結果,直隸總督顔檢革去頂帶,押送來京,聽候部議,後發往烏魯木齊效力;山西巡撫同興也開缺來京,聽候部議;昌平州知州戴書培革職鎖拿來京;其他州縣各官也都降革不等。後來,清政府决定,侵銀萬兩以上者斬首,萬兩以下者遣戍黑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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