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蒲台县发生重大命案
| 事件经过:
嘉庆九年(1804)四月二十七日,山东蒲台县发生重大人命案。原来,该县百姓张林德与盖彭年不事农桑,专以贩卖人口为业。几十里外有一老农郑可能,无妻无子,与侄子郑恺同居。郑恺已经成年,尚未婚娶,郑可能切望他早日成家,生儿育女,便克勤克俭,积攒一笔财礼。可是,多次央人说媒都不成功。无奈,委托张林德给物色一个合适的姑娘。张林德与盖彰年商议,出外寻觅,用十千文买得李家一个女儿,乳名小二姐。张把小二姐领回家中,梳洗打扮,又伙同盖彭年伪造了一张三十千文的卖身契,通知郑可能前来领人。郑可能到了张家,嫌身价太贵,犹豫不决。张、盖二人花言巧语,说道:“一分钱,一分货,十分钱,买不错。孩子的终身大事,宁肯多花几个钱,图个人才标致,和睦孝敬,莫要吝惜计较,遗恨常年。”又威胁说:“这小二姐是专门为你侄儿寻的,如若毁约,就告官理处。”郑可能看小二姐相貌还算端正,身材也很苗条,与侄儿正相般配,便咬了咬牙,当场交付了三十千文,领着“侄儿媳”回家。二人走至中途,一阵风把李小二姐的头巾吹落,郑可能抬眼一看,这姑娘竟是个秃子。出高价买了一个光头媳妇,郑可能知道上当了,领着小二姐转回张家,决意退人。张、盖二人费尽唇舌,死说活劝,郑可能坚不答应。当日晚,郑即在张家歇宿。这天夜里,在郑可能进房就寝后,张林德与盖彰年密谋对策,盖提出:将李小二姐送入郑的住室,让他们男女同宿,这样就可以此挟制,逼郑可能将人领回,不敢退悔。张林德连连称妙,便逼小二姐前去叫门。郑可能在房内厉声申斥,小二姐也哭哭啼啼不肯相从,跑回自己房中睡觉。张林德见阴谋不能得逞,即亲自撞入郑的住房,破口大骂。郑可能本来就怒火满腔,自然反口回击。一来二去,两人挥动老拳,大打出手,互相揪扭,不可开交。张林德心起杀机,拔出尖刀直刺郑可能腹部。郑受伤倒地,当场死亡。为杀人灭口,张、盖二人又杀死李小二姐,伪造了一个郑可能杀人后自杀的现场,以此逃脱罪责,欺骗官府。不久,这起重大命案被查明,张、盖二犯被处斩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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