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共和黨
| 事件經過:
5月9日,共和黨成立
共和黨由前述統一黨和民社、國民協進會、民國公會、國民黨等五政團合併而成,1912年5月9日在上海正式宣告成立。它是當時實力最強的兩大政黨之一,在北京臨時參議院的地位僅次於同盟會。
民社與中華民國聯合會及統一黨一樣,也是南京臨時政府時期最有影響的政團之一。它由黎元洪、孫武、孫發緒、劉成禺等二十四人發起,1912年1月16日在上海宣告成立,2月20日出版機關報《民聲日報》。它的本部雖設在上海,但發源地和大本營卻在武昌。其核心人物是清末革命團體共進會領袖孫武、政客孫發緒和未公開挂名的黎元洪的秘書饒漢祥,其支部發展至“十餘省,黨員過萬人”,主要是舊軍官、舊官僚、失意同盟會員和清末立憲派分子,其中立憲派分子尤其受重視。但就職業而言,則以現役軍人為主,南京支部發起人共四十人,其中軍人多達三十二人,多數係浙、粵軍高級軍官。立憲派湯覺頓根據這種情況,指出民社的特點是握有“武力”。
起初,民社未頒布何種政綱,僅表示“對於統一共和政治持進步主義”,至2月底纔議决三條富於民族主義內容的政綱:1、提倡軍國民教育;2、采用保護貿易政策;3、擴張海陸軍備。其實,民社維護的主要是以黎元洪為首的武昌政客集團的利益。南北建都之爭初期,它既不支持建都南京,也不支持建都北京,而主張建都武昌。它發佈通告指出:“際茲南北紛爭之日,新舊暗鬥之時,吾黨似未可加重一方,啓內部黨派之爭,墮外人挑撥之術。折中定製,莫若武昌。”接着,《民聲日報》連續發表《論臨時政府宜在武昌》、《國都平論》等專稿,論證“武昌建都之說為不可易”。
民社以同盟會和南京臨時政府為攻擊的首要目標,誣衊孫中山領導南京臨時政府是“無功受祿”,“掠他人之功以為功”;南京臨時政府堅持同盟會的領導地位,是日謀“蟠踞之私利”;堅持建都南京是“沐猴而冠,盜終不變其盜”;頒布暫行報律是“鉗製輿論”,“欲蹈惡政府(指清朝政府)之覆轍”;批準道勝藉款是“效尤”前清所為;等等。與此同時,它擁護袁世凱取代孫中山為大總統,咒駡持反對意見的同盟會員為“從竜之輩”,欲“長保南都富貴”。袁上臺以後,它雖繼續標榜“監督政府”,實際上卻在“贊助政府”。為適應袁世凱集權需要,它鼓吹全國政令“應聽之中央”,“各省都督宜由中央任命”。為實現袁世凱的“統一”,它攻擊黃興南京留守府“發表之官製,儼然帝製自為,有南京政府之狀態”,並藉口陳其美已任工商總長,要求“撤消”滬軍政府;等等。
國民協進會是民國成立後黃河以北地區建立較早的政團之一,1912年2月由範源濂、籍忠寅、黃遠庸、藍公武等人在京、津發起。成立時有會員二百餘人,大部分為清末立憲團體憲友會和辛亥俱樂部成員。它與梁啓超關係甚密,曾表示願為梁“所用”。
武昌起義後,範源濂等人意識到共和將成,决心聯合京津各團體組織大政黨,並準備於3月2日舉行成立大會。後因北京兵變,成員星散,延至18日方於天津正式宣告成立,後移本部於北京。它不設會長,僅選舉範源濂、籍忠寅、黃遠庸、周大烈、王璟芳、嚴修、蹇念益等十八人為常務幹事,而“主腦”則是憲友會要人籍忠寅、黃遠庸。它宣佈的政綱是:1、鞏固共和政治;2、確定統一主義;3、發達社會實力。其政治立場是擁袁拒孫。為促進袁世凱統一政府早日成立,它致電南京參議院及唐紹儀等,請唐及南方國務員“先期到京”,並電請上海民國公會“聯合團體,分別勸阻”南方“率重兵北來”。當北京報界傳說袁世凱擬同意南方派兵北上,袁將與國務員同時移居南苑時,它連忙上書於袁說:“京師甫就穩靖,倘一日移居南苑,恐地方再生變故。”要求袁取消此舉。
民國公會由陳敬第、黃群等人發起,1912年1月底成立於上海。會員最多時不過二、三百人,基本上沒有支、分部,是當時人數較少的一個政團。主要骨幹多係前清立憲派政客和“光復會中穩健分子”。其政綱是:“1、保持中華民國之統一;2、建設健全之中央政府,應世界大勢,以促民國之進步;3、成立健全之輿論,保證民國之民權,繼此永無障礙;4、扶植國民經濟之發展。”在現實政治鬥爭中,它反對南京臨時政府,支持袁世凱的統一活動。孫中山提議建都南京,它先是獻計於袁世凱:“政府地點問題,就時勢論,自以北京為是”;後又以“京津變起”,壓迫孫中山和南京臨時參議院火速定議。在“北京兵變”中,它深以袁世凱的安危為慮,曾馳電表示“慰問”。
國民黨由潘昌煦、朱壽朋、潘鴻鼎、陸鴻儀等三十餘人於1912年2月下旬在上海發起。他們當時宣佈:“本黨同志集合至五百人以上時,即開成立大會,公舉黨首及各職員”,“未經成立以前,暫稱國民黨同志會”。但事實上直至5月,也未能舉行成立大會。因此,與統一黨、民社等合併為共和黨的,實際上衹是國民黨同志會。可見,該會成員始終不多,僅為“江浙間樸學士人,素昔從事教育及地方公益者”所組成。由於勢單力薄,它從未頒布任何政綱,在現實政治鬥爭中也無甚表現,僅宣佈其宗旨為“於全國統一政治之下,以人民為國傢主體,完全保護其固<有>之權利,以發共和之精神。”
統一黨等五政團雖各具特點,略有差異,但在反對南京臨時政府和同盟會方面是一致的。這是它們聯合組黨的政治基礎。1912年3月中旬,國民協進會剛剛成立,即决議“與民社聯合,推黎為黨魁”,並推定籍忠寅、周大烈二人為南下協商代表。接着,民國公會也派陳敬第等同行。他們先到武漢取得黎元洪、孫武的同意,然後與民社代表孫發緒東下上海。4月15日,第一次合併協商會議在上海商學公會舉行,參加者由國民協進會等三個政團發展到七個政團。經過近十天的反復磋商,除國民協會、共和建設討論會因“理事問題,稍有異議”,中途退出外,其他五政團於24日正式簽訂協議書,一致同意合併為共和黨。5月9日,共和黨成立大會在上海張園舉行,出席者千餘人,公推張謇為臨時主席。大會一致通過了共和黨規約及支部分部條例,選舉黎元洪為理事長,張謇、章炳麟、伍廷芳、那彥圖為理事,並宣佈林長民、劉成禺、籍忠寅、瀋彭年、張一鵬等五十四人為總幹事,暫以上海為臨時本部。次日,臨時本部舉行第一次職員會,推舉幹事周大烈、鬍鈞、陳敬第、袁毓麟、瀋彭年五人前往北京協同組織本部。29日,北京共和黨本部宣告正式成立,上海臨時本部改為交通事務所。
共和黨宣佈的黨義是:1、保持全國統一,取國傢主義;2、以國傢權力扶持國民進步;3、應世界大勢,以平和實利立國。其核心是第一條。孫武說:共和黨“最大宗旨在國傢統一主義”。所謂國傢統一主義,據其本部所撰《共和黨黨義淺說》(以下簡稱《淺說》)一文解釋,“就是一切政事都從全國統一着想的意思”,即凡辦一事,除應屬地方各省辦理者外,應“絶對由中央政府辦理,不準備省各自為政”。因此,它主張“取國傢主義,從前所有統一的形式,保持它不使分割,從前即有不統一的地方,從此更加統一,事事趨嚮國傢一方面,即事事由國傢有統係的辦來”。關於“以國傢權利扶持國民進步”一項,《淺說》指出:所謂“進步”,就是“國民一日一日的興盛起來,日新又新,蒸蒸日上,有動作往前進的意思”。這就需要“利用國傢的權力去扶持國民”。比如國民幾個人創辦一工廠,“起初的時候,必要用國傢的權力幫助他。當招股時,國傢就可認股,助他開辦,開辦之後,國傢可以許他種種特別的利益,助他發達起來。即令不幸偶有虧損,國傢可以限定多少年擔保股本官息。於是股東可以放心,不動搖這工廠的根本。到了後頭髮達起來,國傢還時時保護他,替他排去障害。倘若在國際上與外國同樣工廠相競爭,也可以將國傢的權力補助他力量不足”。關於“應世界大勢,以平和實利立國”一項,《淺說》解釋說:實利就是國民利用土地、資本、勞力三項,年年求其增殖,以發達生計的意思。所謂“平和實利”,就是堅持以和平辦法,而不以戰爭手段解决生計衝突。至於共和黨為何采用國傢主義為政綱,其審計員張振武說:“有鑒於今日時勢,社會主義不足以救危亡,乃變其方針,一采國傢主義而改組斯黨。諸君試思今日我國民程度若何,有美國之托拉斯等弊否?如提倡社會主義(指孫中山的民生主義),將使遊手好閑之輩人人腦中存一均財思想,誠恐中國不亡於專製政治,而將亡於社會主義也”。
從以上事實來看,共和黨標榜的是要“將這共和民國造成世界第一等強國,使全國人民共享受共和民國的幸福”。它理想中的共和國,不但高度統一,“能與外國對敵”,且能扶持全國人民發展資本主義實業,成為他們生計競爭中的堅強後盾。可見,共和黨同樣是一個資産階級政黨。可是,它對另一個資産階級政黨同盟會的政綱,真正為資本主義發展開闢道路的民生主義,即“社會主義”,卻誠如孫中山所說“多有誤解”,並持否定態度。以為它是“社會均産主義”,將損害富有者的利益。共和黨對同盟會政綱的“誤解”和否定,是和它的組織成份大多數都是富有者密切相關的。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走上了支持真正阻礙資本主義發展的舊勢力代表袁世凱,而與同盟會對立的可悲歧路。它支持袁世凱“實行武斷政策”,建議他迅速編定官製,以便南北“不至意氣用事”;並要求其黨員“對於中央政府必確守本黨黨綱,而發為穩健之政見”,“其與吾黨黨義合者,固樂為贊成;其與吾黨黨義愫[悖]者,亦衹盡監督之責,而不必為無益之破壞也”。正因如此,所以袁世凱也把它看作對付同盟會的難得夥伴而優加維持。1913年3月下旬,共和黨參議員李國珍、郭同等風聞同盟派議員將對他們有所不利,急函袁世凱請求保護。袁當即“着內務部傳知警察廳嚴密防範”。與此同時,他還應共和黨本部和黎元洪之請,命京師各警區於共和黨議員住所和不久前宣佈加入共和黨的梁啓超的“往來地點,妥為保護”。共和黨錯誤地與袁世凱結成了同盟關係。
共和黨成立後,藉助統一黨等五政團原有的基礎,在組織方面確如其原先所期望的那樣,有了一定的發展。但是,共和黨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就在它宣告成立不久,即出現了章炳麟宣佈統一黨重新獨立的危機。
為抵製同盟會的“專橫”,章炳麟雖不反對與民社、國民協進會等政團合併,但由於統一黨成立在先和黨員人數遠勝各政團的優勢地位,因此他不以與國民協進會等“不能獨立之小團”“平等合併”為然。早在這幾個政團提議合併之初,他就傲慢地提出過,以不更改統一黨名稱,不設理事長為先决條件。可是,自他離滬入京以後,在上海主持“合併事件”的張謇,為加強立憲黨人和舊官僚在新黨中的地位,非但不恪遵其所提條件,且變本加厲地與國民協進會等四政團,達成不論各團人數多寡,一律各舉四人為“基本幹事”的協議,從而更激起了他對合併的不滿。他說:“後上海來電,欲舉基本幹事。所謂基本幹事者,各團各出四人,此假合併之名,而無合併之實,儼然是一聯邦政府。且各團基本幹事,多至二十人,各不相識,辦事亦不能如意。故僕對於基本幹事一節,始終極端反對,與季直電商者三四次。”
但是,章炳麟的反對並未奏效。張謇以不可失信為辭,拒絶了他的要求,並於5月9日在上海共和黨成立大會上,正式宣佈了包括“基本幹事”在內的各政團所選幹事名單。這使從不甘為人傀儡的章炳麟,更加怒不可遏。他一面力辭共和黨理事,一面嚮前來要求合併的在京國民協進會和民社職員提出四個條件:1、上海所推理事須經北京開會認可,理事長如不便住黨,必於其餘四理事中推舉一人常住黨內,以對本黨負完全責任;2、幹事與評議員不同,須由理事派定,須住本部辦事,不得徒擁虛名,但特別交際科不在其內;3、各團體所負之債,須各團體自行償還,新團體不負責任,但各團體餘存之款,當歸繳於新團體;4、各團體所設立機關報,須由新團體管轄。他企圖從根本上“將上海之成立會取消”。北京國民協進會和民社職員得知章“所提條件無從置議”,於是一面采取既不辨駁,也不贊成,裝聾作啞,終不復信的遷延戰術,以穩定章炳麟;一面拉攏劉瑩澤、龔煥辰等部分在京統一黨成員,於5月14日達成各團事務所同時取消、以後各團不得私發電信等六項合併協議,加緊策劃成立北京共和黨本部。章炳麟忍無可忍,遂毅然嚮報界披露了統一黨不能合併的詳細理由,並於17日在統一黨本部舉行大會,痛斥老立憲派及官僚派“以抵製同盟會為名,而陰懷攀竜附鳳之想”,其害“過於同盟會遠矣”,表示絶不能以政黨為他們“爭官爭衣食”開闢門徑。大會最後通過了《統一黨獨立宣言書》,正式宣佈與共和黨决絶。為更新標幟,避免與他黨混淆,章炳麟宣佈獨立後的統一黨由先前的理事製改為總理製,並接受推選,出任該黨暫行總理。與此同時,江西、雲南、貴州乃至北方各省的統一黨支分部也多有“不願合併者”,這表明統一黨的獨立是有一定群衆基礎的。
事實說明,隨着時間的推移,章炳麟對張謇等老立憲黨和舊官僚利用政黨與同盟會爭權奪勢的真面目,已有所認識,並斷然采取了宣佈統一黨脫離共和黨,重新獨立的抵製措施。這對章炳麟和統一黨都是可取的。遺憾的是此後不久,由於各黨“私爭”激烈,章炳麟對“政黨政治”大失所望。他先是主張“吾黨此後應改監督政府之眼光轉而監督政黨”,繼則幹脆“宣告脫黨,居於超然地位”。這就給袁世凱死黨王賡以可乘之機。9月2日,王賡在北京召開統一黨改組大會,他和王印川等人被選為理事;不久又增推袁世凱、黎元洪為名譽理事長,岑春煊、徐世昌、馮國璋、趙秉鈞、張鎮芳等二十八人為名譽理事。統一黨從此成了地地道道的袁世凱的御用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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