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乾清宫失火,众太监受罚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仁宗嘉庆二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797年10月21日

终结时间: 1797年  

地点: 中国

乾清宫失火,众太监受罚
事件经过:

  嘉庆二年(1797)十月二十一日,紫禁城内乾清宫、将泰殿发生火灾。次日,嘉庆帝谕内阁、内务府大臣,将失火延烧的太监,以及失于稽察的总督首领太监等,分别治罪。嘉庆帝说:宫禁重地,该太监等不能小心看守,以致失火延烧,获罪甚重,本应照拟严办,朕仰体上天好生之德,量予从宽。结果,原拟绞决太监郝士通,改为应绞监候,秋后处决。原拟绞候首领太监张士太、刘顺、王进录,免死,发往黑龙江,给索伦、达呼尔为奴。原拟发遣的散众太监二十二名,均免其发遣;其中李从祥、孙天成二名,系专管东暖阁的人,重责四十板,发往吴甸锄草三年;张宽等二十名,俱重责四十板,交总管分拨当差效力。至于专管总管太监顾进朝,革去总管,仍回瀛台,在太监上当差,并罚钱粮六年。总管太监萧得录、张进喜、刘芳、佟安、佟玉明,虽均系总管,但究非专司,俱免其革去顶带,仍各罚钱粮四年,以示薄惩。不久,嘉庆帝又命军机大臣传谕刑部,将太监郝士通发往黑龙江,给打牲乌拉、索伦、达呼尔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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