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海岛民居不得尽行焚毁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790年9月27日

终结时间: 1790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先是清朝官员顾学潮奏称:沿海各省所属岛屿,多有内地民人建盖草棚房屋居住,日聚日多,诚恐相聚为匪,查察难周。清政府于是决定,各海岛如有匪徒潜搭草棚房屋居住,立即烧毁。不久,闽浙总督伍拉纳上奏:福建所属海岛四百五十七处,浙江所属海岛五百六十一处,多有民人居住。有的搭盖棚房零星散处,有的建盖瓦房,已编保甲,有的渔讯时暂行搭厂。如果遵照定议,悉行烧毁,概行驱逐,恐怕烟户稠密的地方,使谋生之民一朝失业,转致漂流为匪,请将编甲输粮的免其驱逐;零星散处的可烧毁草棚,人口随籍安插;渔讯时暂行搭厂的不便概行禁阻,应令地方官取结给照,认真稽查。针对上述情况,乾隆五十五年(1790)九月二十七日,乾隆帝谕示:所有各省海岛,除例应封者久已遵行外,其余均著仍旧居住,免其驱逐。至零星散处人户,僻处海隅,地方官未必能逐加查察,所说烧毁棚房,移徙人口,也属有名无实。今各岛聚落较多的,已免驱逐;此等零星小户,皆系贫民,亦不忍独令向隅;而渔户出洋采捕,暂在海岛搭棚栖止,更不便概行禁绝。于是,鉴于沿海民人居住海岛,久已安居乐业,清政府决定海岛居民不得尽行焚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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