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定緑營告休人員食俸例
| 事件經過:
乾隆四十九年(1784)四月初六日,因鬆藩鎮總兵劉俸舊傷復發,行動艱難,請解任調理,乾隆帝諭示說:嚮例武職旗員,年至六十以上,因老病告休,曾經出兵打仗受傷的,都加恩給全俸,但是緑營卻無此例。緑營人員既能效力行間,打仗受傷,為國傢出力,後因老病告休,不能與旗員一體邀恩食俸,未免不妥。為了表示對滿漢官員從無歧視,清政府决定:嗣後緑營告休人員,除未經受傷者,仍照嚮例辦理外,其年屆六十以上,因老病乞休,曾經打仗受傷的,均照旗員之例,一體給與全俸,並作為法令固定下來,予以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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