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王爾揚撰墓志觸諱
| 事件經過:
乾隆四十三年(1778)四月初八日,乾隆帝就王爾揚撰墓志觸諱事做出裁定。王爾揚是山西舉人,他所作《李範墓志》中,在“考”字上用“皇”字。山西巡撫巴延三訪查此事後,認為這純屬悖逆舉動,便派人將王爾揚沒有關人衆押解到省,嚴加審訊,準備判刑,同時將情況上奏乾隆帝。誰知帝覽奏後認為,此係迂儒用古,並非叛逆。他解釋說:皇考之字,見於《禮經》,屈原《離騷》,歐陽修《瀧岡阡表》,都曾使用過。在臣子尊君敬上之義,固應回避,但迂腐無知,泥於用古,不能算是叛逆。至於代為書寫的人,更不值得追究。乾隆帝還強調說:王爾揚如果本科會試中式,也不過是榜上扣除,現在既未取中,下科仍可令其會試。這種事既然不是叛逆,就不要查辦,千萬不可漫無區別,率予嚴懲。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