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闲散宗室移往大凌河
| 事件经过:
乾隆四十二年(1777)十二月十七日,清政府决定将京城闲散宗室移往大凌河。据盛京将军弘晌奏称,大凌河马厂西北,杏山、松山地方,有泽田万亩,土地肥美。于是,京师闲散宗室愿移往该处者有一百十五户,大小共二百零三名。清政府决定对移往者,每人给银二百八十两,暂给八十两,治装起程,到该处后,再给二百两。每人给土地三顷,一半官为开垦,一半自行从容开垦,或令家人耕种,或募民耕种,不得私行典卖,否则查出治罪,迁往该处的宗室,仍照京城宗室例,每年减半给与银两,十年以后全行裁汰;每人还给以耕种器械,到该处后还先给一年口粮。清政府将迁往的闲散宗室分为四屯居住,每屯拣选二名老成者,赏戴金顶,协同将军办事。盛京(今沈阳)旧居宗室内,因人口众多,不能度日,有愿迁往者,也可以酌给地亩钱粮,由盛京将军一同办理。迁往宗室内如有人妄行滋事,或私将房地典卖,和该管官员一并治罪。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