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乾隆帝第四次南巡
| 事件经过:
乾隆三十年(1765)正月,乾隆帝开始第四次南巡。行前,诏免江苏、安徽、浙江三省历年因灾未完地丁、漕项银两。十六日,奉皇太后由京师发,免直隶、山东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三。二月,渡河,阅清口东坝木龙、惠济闸。免江苏乾隆二十八年以前熟田地丁杂款旧欠,以及经过地方州县本年额赋之半。闰二月初一日,至苏州。谒文庙,免江宁、苏州、杭州附郭诸县本年丁银。免浙江经过地方本年赋税过半。初七日,奉皇太后至杭州。至海宁阅塘工,命将五百三十丈绕城石塘,全部筑成三层坦水,原来二层坦水内有桩残石缺处,查明更换,以收护城保塘长效。观潮后,回杭州。加沈德潜、钱陈群太子太傅。三月,幸焦山,奉皇太后驻跸江宁府,亲至明太祖陵奠酒,临视尹继善署。十一日,奉皇太后渡江。阅高家堰堤工,奉皇太后渡河。召尹继善入阁办事。四月十二日,驻跸德州,命简亲王丰讷亨等奉皇太后从水路回程。乾隆帝由陆路,于二十一日返京。二十四日,迎皇太后居畅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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