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驰禁蚕丝出洋
| 事件经过:
乾隆二十九年(1764)三月,清政府决定驰禁蚕丝出洋。此前,因内地丝斤、绸、缎等物价值渐昂,经御史李兆鹏等先后条奏,请定出洋禁令,以裕民用。但实行时间已久,内地丝价不但未减,有的地方反而更贵。可见生齿繁衍,需用增多,丝价上涨,是人口增长的自然结果,并非因出洋造成。此外,出洋的丝斤,都是土丝及二三类粗糙丝,非腹地绸、缎必用的精好物料。而禁止出洋,则江浙所产的粗丝,反不能得到,既无益于外洋,更有损于民计。况且,所产粗丝不准出洋,势将搀杂在头等好丝之内,一体售卖,这对民间织造尤多未便。当时,英吉利、加喇巴等国,曾先后以丝织业缺料为由,向清朝恳请贷买,已得到旨准。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决定出洋丝斤驰禁,准予限量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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