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定州縣官無故赴省參處例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高宗乾隆二十八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63年十月10日

終結時間: 1763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乾隆二十八年(1763)十月初十日,吏部議定州縣官員無故赴省參處例。主要內容有:各省官員缺出,需要派人代理,該管督撫可在試用人員及鄰近府、州、縣佐雜人員內揀選委任,而不得委任相距太遠的人員署理公事。至於緊要員缺,人地相需,仍聽任督撫斟酌。如果有人擅離職守,無故赴省,逗留不歸者,照移官員戀居城邑,不即移駐例,處以革職。如果督、撫、司、道不進行揭參,督、撫降一級留任、司、道、府降一級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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