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密折奏报京员贤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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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六年(1761)正月二十四日,御史吕光亨奏请京员于察典之外,照外省督抚分别属员贤否例,令该堂官各行密陈。乾隆帝以为这样可以循例考察外,得各抒所见,以备参考,不独有裨于校核人材,即大臣之衡鉴公私,亦了然可睹,于辟门达聪之道,不无裨益。但每岁入告未免太繁,应定于京察前一年举行一次。又部院属员众多,主事、笔贴式等以下,尚在造就储才之列,可不列入。不久,清廷定如下章程:各部院郎中、员外郎以上,俱令各堂官详加察看,填注切实考语,分一、二、三等,于京察前一年十月内,具折密奏,不得会商附和。至内阁侍读与员外郎一体较俸升转,虽秩止六品,应由内阁具奏。科、道由都察院密奏;宗人府副理事官以上,由宗人府密奏;赞善以上,由詹事府密奏;编修、检讨以上,由掌院密奏。其坐补原部及在部办事候补人员,应一体列入,使知惩劝。盛京各部及内务府各衙门,凡有员外郎以上等官者,均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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