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遣滿州人往拉林墾種
| 事件經過:
乾隆二十一年(1756)正月,清廷决定遣三千滿洲人往拉林墾種。清廷所以作此决定,是因為京中滿洲生齒日繁,額缺有定,恃一人錢糧,供多口信用,終恐拮据,因此便於拉林開墾地畝,建造房屋,挑取八旗滿洲前往屯種。清廷對於前往者,由京起身之先,便每戶賞銀治裝,沿途還供給車輛草束,到達後又給立産銀兩並官房田地,以及牛具籽種等。大約一戶需銀百餘兩,所遣三千滿洲,用銀不下數萬餘兩。清廷還要求這些人到那裏後,各宜撙節用度,努力墾種;稍有餘暇,勤習騎射,以便學有所成,在彼處亦可挑取馬甲差使。並警告說:設有不肖匪類,恣意橫行,或不願在彼處安生,潛逃來京,一經拿獲奏聞,即於彼處正法示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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