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令鄂善自盡
| 令鄂善自尽
事件經過:
乾隆六年(1741)四月,兵部尚書鄂善因受賄銀千兩,被賜令自盡。先是工部鑿匠俞君弼富而無子,病故後,其孫俞長庚年幼。其義女婿許秉義謀奪産,出名主喪,囑同族內閣學士許王猷邀九卿往吊,且告發君弼埋銀事,步軍統領鄂善奏聞。詔靮秉義,論罪如律,並革王猷職。乾隆六年(1741)三月,監察御史仲永檀,密奏兵部尚書鄂善受俞姓賄銀萬兩,因未得確據,不敢明參,以“風聞言事”,據實密奏,以備訪查。乾隆帝初疑永檀誣陷大臣,欲治其罪。命怡親王、和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徐本,尚書訥親、來保秉公查審。不久命革鄂善職,交刑部嚴訊。鄂善傢人及過付人等俱各承認。乾隆帝召和親王等七人同鄂善進見,乾隆帝當面訊問,鄂善始猶抵飾,後熟思良久,乃認得銀千兩是實。二十五日,乾隆帝垂淚諭鄂善:爾罪按律當絞,念爾曾為大臣,不忍明正典刑。然何顔復立於人世?宜有以自處。遂命王大臣傳諭,令其自盡。而鄂善忽稱並未受賄。乾隆帝怒,令交部嚴審。四月,王大臣等鞫實,鄂善擬絞立决。仍賜自盡。擢永檀為僉都御史。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