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第一屆國會第二次常會
| 事件經過:
8月1日,國會復會。
第一屆國會第二次常會(1916.8.1~1917.6.12)
1916年6月6日袁世凱病死。9日,孫中山發表《規復約法宣言》並致電黎,提出“規復約法,尊重國會”的主張。1916年6月29日繼任總統黎元洪申令恢復民國元年約法和恢復國會,8月1日重開國會。參議院議長王傢襄、副議長王正廷;衆議院議長吳景濂、副議長陳國祥。這時的國會議員,派係林立,國民黨人也是分分合合。孫中山自述:發動首次護法運動即因為約法是共和國體之保障,“而約法之命脈,則在國會”。“然一般官僚武人輩所以必欲解散國會者,實即欲自根本上推翻共和國體耳”。
本次常會的最大特點便是小黨林立,不過在1916年8月21日、23日,衆、參議院分別以407:7、187:5通過了追認國務總理案。另外,此次常會期間,時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國內府院之爭由此日趨激烈。
1917年府院之爭,黎元洪邀請張勳進京調解,張勳入京復闢,以通牒方式逼迫黎元洪於6月13日解散國會。數日後張勳復闢滿清帝製並失敗。段祺瑞“再造共和”,重新建立“臨時參議院”,拒絶恢復國會,選舉安福國會。
1918年8月段祺瑞以安福國會取代第一屆國會。安福國會稱“新國會”,第一屆國會被稱為“老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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