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官修《明史》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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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修的记述明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明史》,始纂于顺治二年(1645),乾隆 四年(1739)最终由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等撰成,历时95年,是中国历史上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官修史书。《明史》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另有目录4卷。该书取材于《明实录》、《大明会典》、档册、邸报及文集、奏议、稗史、方志、传记等。该书体全严谨,叙事清晰,编排得当,文字简明,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明史》在体例上最突出的是根据时代特点,增加了《阉党传》、《土司传》、《流贼传》和《七卿表》等,突出记述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但《明史》也有不少缺陷,记事亦过于简略,尤其对建州女真和南明史事多有缺漏,且多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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