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崇明佃农抗租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世宗雍正八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730年5月

终结时间: 1730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雍正八年(1730)五月下旬,江苏省崇明县发生了一起佃农集体抗租事件。崇明县地主对于佃农的盘剥,名目繁多,每年除收取夏、秋两季地租外,还要加收所谓轿钱、折饭、家人杂费等项目。佃户不堪其苦,矛盾日趋尖锐。为缓和地主与佃农的矛盾,稳定地方,崇明县知县祖秉震于雍正七年(1729)下令禁革一切杂派,并立碑,刻禁令于碑上。雍正八年五月,麦收之后,地主催收麦租,迫使佃农反抗。花沙、海梢等村佃农发起抗租运动。他们以祖秉震之禁令为据,聚众鸣锣到新开河市镇,动员商贾罢市,得到商贾的支持,当地巡检前来阻挠,被愤怒的佃农赶跑。知县祖秉震表示:抄抢富户,本知县不管。一时,佃农声势大震,有位读书人叫夏君钦,还撰写了传单,贴于街市,揭露大地主施大受与崇明镇总兵施廷专联宗,馈送金帛美女,仗势欺人,勒逼佃户交租。江苏巡抚尹继善、浙江总督管江苏盗案的李卫马上将此事上报朝廷。雍正帝一方面认为,佃农聚众抗租之风不可长,一方面也指出,施廷专年少轻浮,传单所揭之事或许有之。最后,此案之处理,一方面将佃农中之为首者朱锁等四、五人逮捕法办以示儆,一方面将施廷专调离崇明,以缓和矛盾。至此,事态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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