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陆生楠写《通鉴论》获罪
| 事件经过:
陆生楠,广西人,举人出身。部选江南吴县知县,引见,雍正帝将其改授工部主事。雍正四年(1726),监察御史谢济世以结科甲朋党罪革职。陆生楠因系谢之同乡,亦受株连,与谢一同发往阿尔泰军营效力。雍正七年(1729)五月,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参奏陆生楠书写《通鉴论》笔记十七篇,“抗愤不平之语甚多”。雍正帝亲阅笔记,指其所论封建为圣人万世无弊之良规,实属诋毁郡县之制;所论建储之事,乃剌圣祖不能教育太子;所论兵制极赞唐之府兵,乃讥八旗兵志。并谓“陆生楠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七月,特颁谕旨,对其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同年(1730)十二月二十二日,经刑部议定,雍正帝批准,将陆生楠斩于军前,妻子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通鉴论》笔记十七篇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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