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建立“廷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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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雍正七年(1729),在軍機處建立的同時,清代的一項新制度――“廷寄”制度也同時産生了。“廷寄”是諭旨的一種下發形式。軍機處代皇帝起草的諭旨,一種是先經過內閣,以次及於部院,層層下發,稱為“明發”,這種諭旨無須保密。另一種需要保密的,則不經過內閣,由軍機處本處密封,經驛站傳遞,直達收件人,稱為“廷寄”(又稱“字寄”、“寄信”)。“廷寄”的內容,均為機密要事,下發時,根據緩急程度,分為日行三百裏、四百裏、五百裏、六百裏,及六百裏加快幾種。經軍機大臣張廷玉的規劃,“廷寄”形成了一種制度。凡給經略大將軍、欽差大臣、參贊大臣、都統、副都統、辦事領隊大臣、總督、巡撫、學政的叫“軍機大臣字寄”,凡給????政、關差、布政使、按察使的,叫“軍機大臣傳諭”。字寄、傳諭封函的表面均註明“某處某官開拆”,封口處蓋有軍機處的印信。“廷寄”制度的建立,進一步加強了中央和地方的聯繫,使皇帝的意志可以暢通無阻地直達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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