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曾靜投書案發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世宗雍正六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28年九月6日

終結時間: 1728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曾靜,湖南永興人,生員。他不滿清王朝的統治,極主反清復明,中年放棄舉業,教授生徒,傳播自己的觀點,人稱“蒲潭先生”。雍正六年(1728),他選擇了川陝總督嶽鐘琪為策反目標,派門生張熙帶着他化名的書信和《生員應詔書》赴陝活動。九月,張熙在西安嚮嶽遞交了書信。信中說嶽鐘琪是嶽飛的後裔,清朝皇帝是金朝女真人後代,當年嶽飛抗金,他的後人不應侍奉女真後人,勸嶽舉兵反清,為祖宗報仇,為漢人雪恥。信中還列舉了雍正帝弒父纂位、殺兄屠弟的罪行。嶽鐘琪見信,立即拘審張熙。在大刑之下,張熙堅不吐口,衹稱他們勢力散布湖廣、江西、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六省,這些地方傳檄可定。嶽鐘琪見動刑無效,改設騙局,以禮相待,表示他早想造反,希望其師徒來輔佐。張熙被騙,說了實情,道出了曾靜,以及他的政治觀點和主張。嶽鐘琪即將此案上報。雍正帝派刑部侍郎杭奕祿、副都統覺羅海蘭到湖南,會同湖南巡撫王國棟審理曾靜一幹人犯。後曾靜供出他的思想受浙江呂留良的影響,張熙見過呂的弟子嚴鴻逵及再傳弟子瀋在寬。雍正帝鑒於案中涉及對他本人的攻擊,遂令將人犯統統調往北京審訊,一定要對污衊他的謠言追根問底。承審官員秉命追問曾靜,並到南方各省沿路調查,最後得出結論,所謂雍正帝改詔纂位,毒死康熙帝,逼死皇太後,以及殺兄屠弟等言論均係允禩等人的太監發配途中沿途散布的。曾靜本人亦表示悔罪,並且寫了《歸仁錄》。這樣,雍正帝即把鬥爭鋒芒轉嚮允禩集團以及呂留良。他根據審訊情況不斷發出上諭批駁呂留良的觀點,以及允禩集團的誹謗,以洗清自己的不白之冤。七年十月初六日宣佈將曾靜、張熙免罪釋放,並且說,不僅現在不殺,就是我的子孫也不能因詆毀我而殺他們。他這樣處理的理由是,曾靜投書才能獲知造謠的元兇,並且昭示天下。曾靜雖被免罪,但此案涉及的呂留良、嚴鴻逵等人卻慘遭文字之禍。乾隆帝即位後,沒有理睬其父之遺言,仍將曾靜、張熙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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