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雍正帝推广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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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继位之后,经过几年的观察,发现一些地方的官员,特别是福建、广东两省官员不能很好地讲官话,以至影响治理地方。雍正六年(1728)八月初六日,他下谕推广官话。谕示中说:官员有临民之贵,其语言必须让百姓共晓,才能通达上下之情,进而把政务办好。可是每逢召见福建、广东官员,总是带有浓厚的乡音,他们已经赴部演礼,尚有不可通晓之语。如果赴任他省,如何保证宣读训谕,审继词讼都让百姓听得清清楚楚呢?一旦官民上下,语言不通,需用吏胥从中代为传递,必然会出现弊病。应令福建、广东督抚转饬所属各府、州、县有司及教官遍为传示,多方教导,务期语言明白。他还要求两省有力之家,先于邻省延请官音读书之师教其子弟,然后转相授受。并且规定,以八年为限,如生童不能如期学会官话,则不许参加科举考试,直到官话习会之日为止。雍正帝推广官话的效果并不明显,雍正十年(1732)五月二十七日,署理广东巡抚杨永斌上奏折反映:广东人学官话很困难,自从奉旨推广官话已经四年,但乡音未改。建议改建粤秀书院,延师教徒,并推广官话,得到了雍正帝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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