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澤州翟斌如等聚衆案發
| 事件經過:
雍正五年(1727)六月,在山西澤州發生了一起翟斌如、靳廣等人“妖言聚衆”案。翟斌如,河南濟源縣人,曾在陝西郃陽縣所謂“妖道”潘鳳池處傳授符術,能看風水,人稱“翟神仙”。靳廣,山西澤州人,原為富戶王泰來傢的僕人,因王泰來待其刻薄,心懷不滿,離開王傢,與翟斌如等聚衆在大箕村練習武藝,準備打劫王泰來傢,以及富戶衛傢、陳傢。時有張冉雲組織教會,藏有《立天後會經》一部,分元享利貞四本,內中“俱是泄漏天機的話”,亦在翟、靳等人中傳播。後靳廣被人告發,澤州知州劉毓喦以查點保甲為名,逮捕會友二人。六月十九日晚,靳廣、翟斌如等聚衆三百餘人,攔路搶劫被捕人員,同時將州役搶去十三名,打傷一名。官府遂下令捉拿兇犯,翟斌如、靳廣先後被捕,又搜出《立天後會經》,被定為“妖妄邪書”。七月,雍正帝派監察御史性桂到山西審理,令將“未獲人員,當速行密設賞格,嚴督擒捕務獲。”後逮捕三十餘人。翟斌如、靳廣、張冉雲等六人斬决。因為此案的發生,雍正帝特諭各省官員,務將民間秘密結社“鏟除淨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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