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伴当、世仆开豁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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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当、世仆,分别是江南徽州府、宁国府的贱民,在当地被称为“细民”。所谓伴当、世仆,实为奴仆,他们没有正常良民的合法身分,只能听大姓人家役使,或人事鼓吹、抬轿一类的职业,且不许读书应试,不许与大姓人家联姻,甚至不得与大姓人家平等相称,同坐共食。雍正五年(1727)四月二十七日,雍正帝提出将伴当、世仆开豁为良。他指出,伴当、世仆有如奴隶,“人人皆得加以箠楚”,此实属“相沿恶习”。应予以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至污贱终身,且及于后裔”。遂令安徽巡抚魏廷珍调查,并由礼部议复。不久,礼部提出建议:嗣后绅衿之家,典买奴仆,有文契可考,未经赎身者,本身及其子孙,俱应听从伊主役使;即已赎身,其本身及在主家所生子孙,仍应存主仆名分,其不在主家所生者,不再与原主有主仆名分,准许豁免为良;至年代久远,没有文契,不受主家豢养者,概不准以世仆对待。雍正帝认为所议允当,批准执行。这样,就将伴当、世仆中的一部分人改成了编户齐民,使他们免受主姓之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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