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黃河水清
| 事件經過:
雍正四年(1726)十二月至五年(1727)正月,河道總督齊蘇勒、漕運總督張大有、河南巡撫田文鏡、山東巡撫塞楞額、陝西巡撫法敏、副總河稽曾筠等人先後奏報黃河水清。報稱,自四年(1726)雍正十二月初九至雍正五年(1727)正月初四日,陝西、河南、江南、山東四省境內兩千裏的黃河清澈見底。雍正帝認為,河水澄清兩千裏,期逾二旬,實從未有之上瑞,他說:“數年之中,荷蒙上天、皇考默佑,疊賜嘉祥,茲又有河清之上瑞,朕細推天人感福及諸臣。”遂於正月十三日,賜主事、參領、知縣、參將以上內外文武官員著加一級,以示加恩。文武大臣也紛紛寫賀詞,贊揚皇帝英明,以致天降祥瑞。太常寺卿鄒汝魯作《河清頌》,內有贊詞“舊染維新,風移俗易”一句,呈上後竟惹來了大禍。雍正帝說:“朕繼位以來,事事效法皇考。所移者何風?所易者何俗?”因為雍正帝一直打着法祖的旗號,所以對“移風易俗”一類贊揚的話亦覺有影射之嫌,於是,在正月二十九日下令將鄒汝魯革職,發到湖北荊州沿江工程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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