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广州发生抢米案
| 事件经过:
雍正四年(1726)春,正值青黄不接之时,广东米价昂贵,当时的广东巡抚杨文乾又要减少从官仓的粜米数额,致使奸商渔利,民人不堪其累,就连在这里的驻防兵丁亦大为不满。五月下旬,终于发生了广州民人聚众抢米事件。参加者,有平民百姓,也有驻防士兵。他们抢米厂,并打伤前来阻拦军官和士兵,随即到衙门说理,斥责奸商。(1726)五月二十六日,杨文乾将此事上报。雍正帝认为事态严重,遂派兵部左侍郎塞楞额急赴广州,会同署理广州将军阿克敦、巡抚杨文乾审究。不久,雍正帝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于七月初一日颁下谕旨,指出:“凡各省地方有缺米或米价昂贵者,必系其地上年荒歉所致,而广东上半年奏报丰收,并未称荒歉。”这里显然带有指责之意。考虑到广东地处边区,为稳定局势,雍正帝要求今后必须做好粮食储备工作,以解决民食问题。抢米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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