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停浙江士子鄉、會試
| 事件經過:
汪景琪、查嗣庭事件發生後,雍正帝不僅派觀風整俗使去整頓浙江風俗,而且進一步加強了對浙江士子的控製。在他看來,讀書人首應講求天經地義,知有君父之尊,然後見諸行事,以備國傢之用,非僅欲其工於文字也。從這一點出發,他於雍正四年(1726)十一月二十七日頒下諭旨,指出浙江文詞雖甲天下,而風俗澆灕,敗壞已極,如汪景琪、查嗣庭之流,自恃清高,傲慢一世,輕薄天下之人,甚至喪心病狂,謗訕君上,實為千古罪人。朝廷開科取士,原欲得人任用。豈能讓汪、查之流玷辱科名。同時推斷,浙江士子必受汪、查的影響,因考慮到“人心風俗,關係重大,不得不嚴加整理,以為久安長治之計”,於是下令停止浙江士子參加鄉試和會試的考試,直至浙江風俗漸趨淳樸時止。直到雍正六年(1728)這一禁令纔被解除,允許浙江士子參加次年的鄉、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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