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设观风整俗使
| 设观风整俗使
事件经过:
雍正三年(1725)、四年(1726)连续发生的汪景琪、查嗣庭案件,引起了雍正帝的警觉。由于汪、查二人均系浙江人,雍正帝认为二人在浙江必有影响,因此断定浙江风俗浇漓,有必要专派一官前去治理,稽察奸伪,或劝导,或惩治,务使浙江绅衿士庶有所儆戒,“尽除浮薄器陵之习,归于谨厚,以昭一道同风之治。”遂于雍正四年(1726)十月六日下谕九卿等,让他们研究具体办法。九卿建议仿唐朝贞观年间所置观风俗使,派官往浙江,省问风俗,稽查奸伪,授为浙江等处观风整俗使,并铸给关防(即清代临时性差遣官员所用之印信),以重职守。得到了雍正帝的批准。遂即委任河南学政、光禄寺卿王国栋为浙江观风整俗使。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