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設觀風整俗使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世宗雍正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26年十月6日

終結時間: 1726年  

地點: 中國

设观风整俗使
事件經過:

  雍正三年(1725)、四年(1726)連續發生的汪景琪、查嗣庭案件,引起了雍正帝的警覺。由於汪、查二人均係浙江人,雍正帝認為二人在浙江必有影響,因此斷定浙江風俗澆灕,有必要專派一官前去治理,稽察姦偽,或勸導,或懲治,務使浙江紳衿士庶有所儆戒,“盡除浮薄器陵之習,歸於謹厚,以昭一道同風之治。”遂於雍正四年(1726)十月六日下諭九卿等,讓他們研究具體辦法。九卿建議仿唐朝貞觀年間所置觀風俗使,派官往浙江,省問風俗,稽查姦偽,授為浙江等處觀風整俗使,並鑄給關防(即清代臨時性差遣官員所用之印信),以重職守。得到了雍正帝的批準。遂即委任河南學政、光祿寺卿王國棟為浙江觀風整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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