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雍正推行耕田法
| 事件经过:
雍正二年春,雍正帝首行亲耕礼。雍正四年(1726)春,再次亲耕耕田。秋收时,当他听说田产嘉禾,一茎九穗时,甚为满意。遂即在同年(1726)八月二十七日,下令各省督抚及所属府、州、县、卫之官,俱行耕耕之礼,各地均立农坛耕田,自雍正五年(1727)始,岁仲春亥日,率属亲耕,行九推礼。雍正帝推行耕田法的目的,在于使为官者知稼穑之艰难,悉农夫之作苦,察地力之肥硗,以存重农课稼之心,同时亦可使为农者,断无苟安怠惰之习。此令一下,各地立即执行,耕田遍布全国各州县(州县耕田为四亩九分)。雍正帝不仅下令推行耕田法,而且不时检查各地实行的效果,一旦发现实行不力者,即严加处理。雍正五年(1727)九月二十二日,当他得知广西临桂县知县杨询朋将耕田荒芜,颗粒未收,遂即降旨将杨询朋革职,并留在该县管理耕田十年。六年(1728)六月,浙江总督李卫题参永康县试用知县陈桂于耕田大典草率从事,不合规制,雍正帝也将他革职。雍正帝推行耕田法,表现了他严格要求地方官重视农业生产的决心,在实际推行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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