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马尔齐哈受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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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齐哈原在八旗中以行医为业,雍正帝认为行医之人必然好生,又以马尔齐哈为人坦率,故于雍正元年(1723)十月提升为刑部左侍郎。雍正二年(1724)五月,雍正帝令刑部重审一刑事犯李元玺,此人曾在康熙时犯案,后被宽免,雍正初年又犯新罪,故雍正帝令刑部再审。马尔齐哈当时是刑部副长官,故而对雍正帝说:“笾豆之事,则有司存。”意思是劝皇帝不必过问这些小事。雍正帝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意讥讽他不应察及细务。五月十二日特颁谕旨,公开斥责马尔齐哈,说他“粗识数字,便在朕前诵述古语”。雍正帝还说:“国家设官分职,各有专司,而总揽万机,全在一人之裁决。但云委诸有司,则六部之事付之六部,为天子者惟有端然高拱而已,岂不为逸?但天下之事可以如此料理乎?”最后雍正帝令其“洗心涤虑”,并让诸王大臣监督,若其执迷不悟,即行参奏拘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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