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興宗學
| 事件經過:
宗學自唐、宋以來就已存在,是專門培養、教授宗室子弟的學校。清代的宗學,始設於順治十年(1653)。雍正帝即位後,為了“睦族敦宗”,於雍正二年(1724)閏四月初五日下諭大興宗學。規定,八旗按左右兩翼各設一滿學、一漢學,宗室子弟十八歲以下入學分習滿、漢文,並兼騎射,由政府按月發給銀米、紙筆。以王、公一人總領其事,每學設正教長、副教長,由翰林院編修、檢討充任。下設清書教習、騎射教習各二人,又每十名學生設漢書教習一人,政府每年派人對學生進行考試,以决定奬勵和懲罰。學習三年期滿,分別等第錄用。從此,宗學日盛。乾隆九年(1744)又定,每五年一屆,簡大臣合試兩翼學生,欽定名次,按會試中式註册。待會試之年,習翻譯者,與八旗翻譯貢生同引見,賜進士,用府屬額外主事;習漢文者,與天下貢士同共參加殿試,賜進士甲第,用翰林部屬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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