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齊蘇勒治河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世宗雍正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723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齊蘇勒,字篤之,滿洲正白旗人。清代著名的治河專傢。康熙四十二年(1703),隨康熙帝南巡時,奉命於黃河險要處修築挑水埽壩,竟於皇帝回鑾前畢工,甚至皇帝嘉奬。雍正元年(1723),授河道總督。上任後即奏言:“治河之道,若待瀕危再治,則一丈之險頓成千百丈,千金之費則為萬金。衹有防患未然,方能省力而功就。”又言:“以往堤壩之傾圯,弊在河員廢弛,冒銷帑金。應嚴定章程,以示勸懲。”均得到雍正帝的肯定。隨後,率員周歷黃河、運河,測量水勢,查勘堤防,懲治貪官,嚴禁鋪張,河員人人畏懼,皆奉法聽命。同年夏,河南境內的黃河堤岸多被衝毀,遂組織搶修,當年完工。二年雍正(1724),又疏通運河,以泄黃河之水。雍正三年(1725),副總河稽曾筠於祥符縣疏引河,工程將竣,齊蘇靳奉命視察,發現引河上口未對頂衝,遂建議移上三十丈,對衝迎溜,並於對岸建挑水壩,挑溜順行。雍正四年(1726),又組織堵築睢寧朱傢口决口。雍正五年(1727),建議黃河鬥岸改為斜坡,坡了栽柳樹以防水衝。齊蘇勒以其治河功,深得雍正帝器重。及其病故,雍正帝甚為惋惜,賜金歸葬,晉三等阿達哈哈番(乾隆時定漢名為輕車都尉)世職,謚“勤恪”,並令與靳輔同入京師賢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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